问题 | 单位受贿罪怎么发现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单位受贿罪事件的侦破和查明也通常需要依赖多个途径所获取的信息。
其中较为普遍而且常用的方法有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主动举报、审计部门实施的严谨查核、财经领域的深度调查、与本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有关单位所提供的证据以及来自各监管机构的常规性检査或者是特别策略行动等等。 例如,在审计工作进行期间,如果发现单位的财务记录中出现了异常的资金流动情况或者是不符合常理的收支现象,那么这很有可能就会引发对于该单位是否涉嫌受贿行为的深入思考和质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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