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效力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法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 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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