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还要还钱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企业成功提出了破产申请,债务偿还的可能性仍然不可忽视。
在此期间,将根据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和评估,并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债权优先级进行排列和清偿。 然而,即使企业的现有资产足以支付所有负债,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未能得到全额清偿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未被偿还的债务在法律层面上依然具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但是,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严重违规行为而引发债务问题,被追责的相关人员仍有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