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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债权人怎么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公司股东未能全额实缴其出资额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那些尚未完全或彻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必须在他们自身尚未出资本金和利息额度的范畴之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那部分债务,肩负起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这个特定含义是指,一旦公司由于某种原因而无力偿还所欠债务,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直接寻求那些尚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进行追责追偿。
然而,想要实现这样的权益,债权人就必须通过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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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