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有债务谁承担法律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分属机构所引发的债务通常须由总部公司承担起相应法律责任。
究其原因在于,该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定主体资格,因此,其所应负有的民事责任皆将由总部公司来承担。 然而,若分属于机构拥有自身财物的话,则首选以此来承担责任,倘若未能足额偿还借款,则额外的亏损将由总部公司予以填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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