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分公司债权是否属于总公司债权类型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分公司之债权,实际上常被界定为总公司的债权范畴内。
鉴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所应负有的民事责任往往由总公司来承担。
因此,从本质上看,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亦可被视作是总公司的债权。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中,若分公司与第三方之间存在明确的约定,则债权的归属或许会出现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0: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