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如何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所产生之债务将首先由该实体自身的资产予以赔偿。
若分支机构之财务状况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总公司需承担起补充赔偿责任。 究其原因,在于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故其应负之民事责任皆由总公司承担。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往往会优先使用其自有资产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