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欠债怎么起诉对方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针对某家分公司的债务索赔时,首要步骤便是确定该分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
若不具备,应依法将其总公司纳入共同被告名单中。 接下来,您需要着手起草一份详实且明确的起诉状,其中需包含您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与理由,同时还需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例如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随后,您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启动诉讼程序。 通常情况下,我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若是涉及到合同纠纷,亦可选择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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