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的责任区别在哪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岌岌可危时,人们常说的“法人”则常常指的是法定代表人,他们代表着整个公司参与各类民事法律行为。
据相关规定,一般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并不直接或间接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负责。 然而,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其职务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导致公司的负债进一步加重,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股东们,他们仅需根据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购买的股份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 倘若股东未能完全履行或根本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的本金和利息范围之内,他们将不得不承担起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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