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分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责任问题,大部分情况下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具体原因在于分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此在其产生民事责任的时候,自然而然会归属到总公司身上进行承担和处理。 然而,如果总公司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分公司的债务并非源于其自身的自主经营行为,并且该债务与总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并无直接关联的话,那么总公司或许有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身的责任负担。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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