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是否承担总公司的债务风险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有义务承当并履行总公司所产生的所有负债风险。
然而,分公司在法律层面并不具备完全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其产生的各项民事责任基本上都会被总公司所承接与负担。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如此,分公司仍然有可能因为自身的经营行为而产生相应的负债,而这些负债最终也可能会由总公司来负责清偿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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