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后欠款如何追索股东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解散之后,若尚存未偿债务,是否能够寻求股东赔偿,需依据实际情况作综合评估。
若该公司在终止运营之前没有依法完成清盘工作,或者发现股东有挪用资金、欺诈投资款等不当行为之嫌,债权人有权对此类股东予以追究责任。 因为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未能履行其应有职责并使公司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