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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破产程序乃是法定专门针对企业法人所实施之制度设计。
此种程序的适用主体包括那些无法清偿已然到期之债务且又其资产执掌者仅以清偿全部债务为限,抑或已经明了存在无法清偿现有债务之可能的企业法人。
然而,破产程序的适用范畴远超于上述各类企业法人,其范围还延伸至具备破产原因的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营利性实体组织。
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是,金融机构的破产程序往往会受到特定法规的特殊规制与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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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