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破产保护时,必须要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引发企业走向破产边缘的根本原因主要涉及到不能够清偿所欠下的到期债务并且资产还不足以抵消全部负债这两个核心要素;
此外,也可能是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且从表面上看没有任何能力去偿还债务。 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是说债务人对于那些已经到了应该偿还期限的债务,通过明确表达或者隐含暗示的方式来表明他们无力支付这些债务的实际情况。 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是指债务人的财务报表或者经过审计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显示出他们所有的资产都不足以支付所有的负债。 至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通常会表现为资金极度短缺或者财产无法变现等各种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 另外,如果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人能够负责管理财产,或者经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无法偿还债务等情况,也都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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