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组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陷入到严重的财务困境并且其所拥有的资产无法偿还其全部负债之时,破产重组便成为了一种合法且重要的手段来对企业进行全面而彻底的管理整顿,旨在帮助企业重新获得生机。
然而,要想成功实施破产重组,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存在着显著的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 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财务状况方面已经处于极度困难的境地,以至于无法按照既定的协议履行其债务偿还责任。 其次,企业还需具备一份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 这份草案应当详细规划了企业经营的调整措施以及债务的清偿方案等内容,从而确保企业在未来能够逐步恢复其正常的运营状态并重新建立起其偿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