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伙后产生的债务应如何分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合伙人决定离场之际,若已完成财务结算,则退居幕后之后所衍生之负债将与当事人无任何关联。
然而,若尚未进行充分的结算,则仅需为退居前所导致的负债承担没有限期的、相互补充的民事责任。 这里所谓的“退伙”,乃是指在合伙企业存在期间,全体合伙人出于特定的法律事件,选择从合伙企业中退出,进而导致合伙人权利义务消减的法律行为。 “退伙”主要可分为两类,即法定退伙以及任意退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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