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合伙人如何分担合伙企业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由各类股东所组成,这些股东对公司负债承担着广泛而无条件的连带责任。
2.根据公司法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要承担其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负债,并且是以其在市场上拥有的资产作抵押来保证这一责任的实现。 同时,基于“人合性”特征的考虑,股东理应对公司负债承担无条件的连带责任。 3.然而,和其他股东一样,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其负债,那么这些股东也将面临同样的责任。 因此,股东需要投入资金以确保公司的经济稳定,否则他们可能会承担不可估量的风险。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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