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打官司输了沒钱是否执行法人个人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任务在于明确一点,拥有个人财产的主体并非法人而是法定代表人。通常而言,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便无法动用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财产,这是因为在大部分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并不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便可能被要求列入执行范围: 第一,若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却无法证明自身的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 其次,若公司所处的法律形态为合伙企业,那么法定代表人将须承担债务人的连带责任,此时若企业无任何资产,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便可能成为执行对象。 最后,若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因过失行为导致企业遭受损失,也可能面临个人财产被执行的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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