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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欠薪总公司是否负责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无独自的财产权益,因此若出现分公司拖欠员工薪资的情况,应由公司总部对此类薪酬支付事宜负起应有之责。
作为企业法人,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需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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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