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合伙人转让前的债务谁承担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由所涉合伙类型的差异所致,各债务责任承担情况划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当企业未得以偿还届满期债务时,各位合伙人需负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次,针对有限合伙企业而言,有限合伙人仅基于其已认缴并交付的资金额为上限,负责承担该合伙企业的债务,而作为“普通合伙人”的一方则需对该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再次,对于特殊合伙企业来说,唯有在一位或多位合伙人因从事其经营活动过程中蓄意或严重疏忽导致合伙企业发生债务之日起,才需承担无限的责任或是无限连带责任,此外的所有合伙人均应仅以自身在该合伙企业中所拥有的财务股权为限,负责承担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9: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