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经营贷款,还不上,法人受牵连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情况中,股东无需对企业债务负责,同样地,法定代表人自身亦无需独自承担相关责任。
然而,若以公司之名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行为,一旦公司无法负担还贷压力,银行便有权利向相关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清算以清偿其借款本息。 于此过程中,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人及担保方,其必须面对这一挑战。 若法人并未为本次贷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那么其个人问题所受影响相对较小,但其信用评级势必受到损害,进而可能对未来获得贷款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条
(一)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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