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债务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可以协商签订清偿协议予以清偿。解决债务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进行谈判。与欠债公司协商后,签订还款协议。公司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法院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都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的经营将被终止。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4、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结束,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分配情况,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止; 5、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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