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有权阻止公司的合并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无权阻止公司的合同。
公司具有经营自由的权利,公司合并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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