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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高院关于金融借贷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因履行地点不明引发的纠纷,若付款方式为支付货币,则需按照相对方所在地来进行履约。
在此项原则的指导下,可以肯定的是,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址即是该合同的司法管辖中心,具体而言便是借款方的居所地。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在非限定性、模糊性或失效性的民事借贷协议中,借款方的居住地依法取得了自然性的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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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