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权转让费是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转让引发的纷争中,倘若争议焦点在于转让价格,那么关于此诉讼的相关法律费用便应依据诉讼请求所涉及到的具体金额按以下标准进行分段累加计算:
若涉案金额未超出人民币1万元,则每人分摊支付人民币50元;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按2.5%的比例缴纳;若涉案金额高于人民币10万元且低于人民币20万元,则需依照2%的费率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相关法规要求此类诉讼费用应由原告率先垫付,但最终均将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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