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阶段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贵为被执行人之状况属于短期内暂且无法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拥有充分权利与其商定分期偿还债务事宜。
再者,倘若被执行人为无收入来源并丧失劳动力之境况,法院亦可据此决定终止执行程序。 针对被执行人因经济能力不足而无力归还之债款,债权方可行使其同意权,分批偿付债务,所负债务最终将得以清偿;假设短期内确实无能承担全部债务,在得到债权人的准许或者基于人民法院的裁判下,债务人得以通过分期付款方式逐一偿还。 然而,如若债务人具有实际偿还能力却仍拒绝负起还款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规作出强制性偿还裁决。 至于身为企事业单位的被执行人而言,当谋求申请破产,以便进行破产清算程序。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之要求履行法律规定之义务时,应对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内的资产状况如实汇报。 若被执行人故意隐瞒或虚报财产状况,人民法院有权依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程度,对被执行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乃至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监禁等相应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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