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赔偿后,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法庭已经做出正式裁决,然而当事方在经济能力上无法承受该裁决所带来的压力,那么他们在判决尚未正式生效之前,完全有权利向上诉法庭提出抗议并请求重新审理此案,以便法庭能根据具体事实来重新评估和判断案件判决。
反之,若判定已然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此时可与债权人协定分阶段付款或延缓支付时间,签订全新的还款协议,并且,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所有的当事人便需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完成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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