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电话催要欠款能算是时效中断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人向借贷者追偿债务的行为使得诉讼时效出现中止现象;而在这之后,诉讼有效期将被重新开始进行计算。当事人自知情权或应当知晓自己权利遭到了侵害以及借款人所负有的责任之日起起算,才能启动诉讼时间表。不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特别设定,我们也不能忽视那些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度过二十年期限的情况,人民法院对这些申诉请求将不再予以保护;对于某些特定情形,人民法院亦可依据权益所有人的申请,来决定扩大延长诉讼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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