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卖了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建议您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相关房地产实施保护性控制。如此一来,此项资产将暂时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可一旦在公开市场上已达成销售协议,您也可以立即寻求法律手段冻结债务人的所有账户以及售房产所得款项。一旦债务人接收到债权人的债务诉讼,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接纳强制执行申请后,国家司法机构将依据相关法规,对被执行人应该承担责任的部分财产进行强制拘押、扣留、冻结及出售,例如,直接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中划转其全部资产、扣押待拍卖的被执行人的车辆、住房等等。
如若被执行人确实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国家司法机关则会依法作出中止执行决定,直至发现对方具备可执行财产后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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