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办理房产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在交纳了相关费用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 需缴纳费用:手续费、契税、印花税。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所需资料: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就可以到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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