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法律领域中涉及到的“以物抵债”之相关条文规定如下: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便可以实施代物清偿的法律程序: 首先,原债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容忽视; 其次,必须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对代物清偿协商一致的结果; 再者,所选择的替代性给付形式也必须与原本约定的给付义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最后,要求债权人接受用以抵偿债务的替代性给付,以此来取代原来的给付义务。 至于“以物抵债”这一术语,它意味着当债权人无法通过货币方式回收债务时,为了降低其发放的贷款可能遭遇的资产风险,他们会采取收回借款人相应的实物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方式。
法律依据: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