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多久就过了追诉期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还款事宜,借款方在一年后有可能丧失诉诸法律的权利(即诉讼时效),而在十年后同样存在相应可能性。
然而,准确的诉讼时效自何时算起,则需根据借款方和出借方之间事先约定的债务偿还期限为准,或以债权人向债务人明确提出偿还要求,并得到其明确同意履行为起始日期。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均应从此日起算,且最长不能超过三年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