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
1.债权转让的定义:债权转让,也称为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后,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要件:债权转让需要得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意。如果合同或者法律规定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未经债务人同意的债权转让无效。但是,如果债权人和第三人已经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不同意只能影响转让效力,不能影响转让协议的成立。 3.债权转让的效力:债权的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人可以向新的债权人抗辩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事由。 4.债权转让的责任: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对债权的存在承担责任,但是,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不承担责任,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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