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没有钱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2、对于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返还这一客观情况,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债权人可以债务人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书,详细约定分期分次还款的时间、金额及相关违约责任等,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害。 3、债权人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对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变价;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直接向被执行人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单位在保留被执行人必要的生活开支后,逐月从被执行人工资中扣留一定数额的人民币用作履行偿还义务,直到清偿完毕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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