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报债权条件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以财产给付为内容; (二)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 (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债权; (四)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五)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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