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
1、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而产生的不当得利。构成给付型不当得利,有以下四个要件: 一是基于给付而取得利益。 二是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失。 三是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没有法律依据。 2、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是因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类型。 一是基于受益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有以下三个要件: (1)因侵害他人的权益而取得利益。(2)使他人受损失。(3)没有法律根据。 二是基于受害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三是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四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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