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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的发生原因有哪一些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债权发生的原因如下:
1.契约。
2.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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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5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