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负有哪些义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
不安抗辩权人在行使权利之前,应将中止履行的事实、理由以及恢复履行的条件及时告知双方,应当尽量避免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 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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