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答:
要。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 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 债权人部分债权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 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性质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不发生效力。 故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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