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利息归谁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押金利息归债权人所有,押金交与债权人,其所有权就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移转于债权人。
因此,债权人对于自己所有物所生之孳息,当然也就取得所有权,故押金对于出押人而言是无所谓收取利息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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