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3条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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