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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3条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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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