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住建局管拆迁纠纷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我国住建局管拆迁纠纷吗 住建局管拆迁纠纷。住建局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简称,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拆迁实施工作的指导。若有纠纷先行政裁决再上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二、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三、拆迁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1、拆迁纠纷的证据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据: (1)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 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 征地方案 (6)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住建局管拆迁纠纷。住建局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简称,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拆迁实施工作的指导。以上就是关于住建局管拆迁纠纷吗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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