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逃废债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
确切地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恶意逃废债。 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收入来源,但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能够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 从债务人主观上来看,逃废债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积极地逃避履行债务,另一种是消极的不作为。 我们通常把前一种称之为“恶意逃废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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