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行使留置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方法是:
一、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约定或确定必要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 二、妥善保管留置物。 三、留置的财产数量或价值要适当。 四、不要自行变卖留置物。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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