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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的证明人怎么写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证明人按照实际情况写明就行了,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人不用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借条中的证明人,只证明借条书写的真实性。对借条内容的真性(如果不在出借现场),不负证明责任。
若是担保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证明人和担保人是完全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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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