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签了没给钱,合同算不算数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一旦签订,即便钱款尚未实际给到借款人手中,该合同通常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的成立,通常是以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愿,并通过签字盖章等形式来确定。 然而,合同的生效往往会受到一些特定条件的制约,像约定的生效时间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等情况。 在借款合同里,款项的实际交付往往是合同生效的一个关键条件。 倘若合同中明确规定只有在款项交付之后合同才会生效,那么在未给钱的情况下,合同暂时是不会生效的。 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这样的条件,那么合同从签订之时起就已经成立并生效了,此时出借人就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借款的义务。 在实际发生的纠纷中,具体的情形究竟该如何判断和处理,就需要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 因为不同的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所以必须仔细分析和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能够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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