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不还利息可提前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协议上清晰规定了借款人未能准时偿还相关利息被视为违反协议之行为,同时也符合解除合约的相应条件,则贷款方有权提前终止此份合同。
在这种情形之下,借款人未能按约支付利息的行为对贷款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破坏了合同得以顺利执行的基本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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