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利息怎么算法律规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拖欠款项的利息问题,在法律的规定中,通常是依照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协议予以确定。
若对此项内容并无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需依据以下几种情形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借款期限不足一整年的情形,其所应支付的利息部分需与偿还债务同时进行; 而若是借款期限已经超过了一整年,那么就需要在该年度结束后逐一支付相应利息,倘若剩余的月份数不足一整年,仍然需要在归还所有借款本金款项之时一并结清相关的欠息。 此外,如若双方当事人既未对借贷期间内的利率进行约定,亦无关于逾期付款利息方面的协定,在此种状况下,如若债权人要求借款人从逾期还款的那一刻开始按照年利率为6%的标准(即0.0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那么人民法院将对此请求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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