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钱没打欠条怎么要利息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书面借据或借款合同的前提下,若双方事先未就利息事宜进行明确约定,则通常情况下,无法向债务人主张支付利息。
然而,倘若您能够举证证实双方曾有过口头约定利息的事实存在,亦或是借款人主动甘愿承担并支付利息,那么自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若是选择采取司法手段以追索利息,或许会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和困难,原因在于此类案件往往缺乏书面证据作为支撑。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与借款人进行深入洽谈及协商,通过友善、平等的沟通方式,尝试达成共识并就利息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性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