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借款合同成立问题上,我们通常将其视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双方就相关借款事项达成了共识。
这种共识,需体现为双方在意思表示方面的高度一致,同时,合同的形式也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至于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我们则需要考虑到合同主体是否具备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他们所表达的意思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情况。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那些由金融机构作为出借方的借款合同,此类合同通常被归类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在意思表示方面达成一致,即可立即成立并产生效力; 然而,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这类合同便被视为实践合同,只有当贷方实际提供借款给借款人之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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